2017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纪委、州监察局的精心指导下,黑水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州纪委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一、强化责任担当,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坚持示范带动促履职尽责。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带动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局面。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年初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和专题会议20余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情况汇报15次,提出指导性意见20余条。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 结合分管领域(部门)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抓严管、务求实效。坚持推行责廉“双述”,在全州范围内率先推行同级党委向同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在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上,县委2名班子成员作了述责述廉,现场接受县纪委委员的质询和评议,通过以上率下述责述廉的方式,全面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责任向基层传导。
(二)坚持精准定位促责任明确。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厘清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责任,编制责任清单,督促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制发《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把6个大项54个小项内容细化分解到20个牵头单位、80个协办单位,层层分解任务,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为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签订个性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2000余份,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推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台账管理和痕迹管理制度,着力形成明责担责、失责问责的责任链条。
(三)坚持督责追责促责任落实。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正风肃纪常态督查内容,定期不定期对乡镇、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以发点球的形式责令限期整改。修订完善《黑水县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将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基层管党治党的“杀手锏”,对管党治党失责失职的严肃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今年,对9名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进行了问责,“两个责任”的“紧箍咒”越念越紧。
二、注重常态教育,筑牢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防线
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抓手,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廉洁自律宣传教育,不断筑牢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广泛开展纪律教育。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两准则四条例”的学习贯彻,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学习教育规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今年5月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专门邀请了省检察院高级检察官、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吴杰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辅导,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了人人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推行领导干部廉洁承诺、廉洁教育等举措,常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党内重要活动佩戴党徽、党员自觉定期缴纳党费等工作,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业行为。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县委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开展专题学习共18次,各乡镇、各部门党组(党委、党支部)共组织学习200余次,全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筑牢。
(二)持续开展宣传教育。编制《2017年党风廉政宣传工作要点》,始终坚持以宣传为基础、教育为手段,切实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通过LED户外大型宣传屏、廉政法制宣传长廊等方式,以群众熟悉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解读党风廉政相关方针政策。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反腐倡廉”专栏1期,在国道347线建大型廉政宣传栏3幅,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100余场。紧盯重要节假日,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5000余条,通过常吹“耳边风”,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严防各种“节日病”和“微腐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将沙石多乡昌德村列为黑水县红色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依托红色资源,挖掘红色廉洁基因,不断丰富廉政文化教育形式和内容,组织领导干部主动学习和实地体验,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深入挖掘领导干部好的家规家训,带头营造家风好、民风纯、党风正、政风清的良好氛围。
(三)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法院庭审旁听,组织25个重点部门负责同志80余人参加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将庭审现场变成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的新“课堂”。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共阿坝州纪委阿坝州监察局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中共阿坝州纪委关于金川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赵云孝违规插手工程建设案件的通报》等文件,组织收看了《公路上的“坍塌”》《我的父亲许大勇》《被围猎的权力》等教育片,受教育党员干部达6000余人次。结合近年来我县查处的典型案件,以案说纪、以案说法,起到了较好的警示震慑效果。
三、强力正风肃纪,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分析研判,深化专项治理,做到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一)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县政府领导以身作则、示范引领,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州委州政府八条意见,带头转变作风。始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从重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今年以来,先后对公款购买烟酒、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公务卡管理使用等进行了集中整治,8月中旬,对维古乡违反规定发放补贴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给予党纪处分3人,组织处理1人。
(二)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坚持严管厚爱、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的监督。通过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责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及时对干部职工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约谈120余人次,谈话提醒4人,对工作时间到茶楼打牌的2名干部给予政纪处分并全县通报。
(三)开办“阳光问廉”电视栏目。充分发挥“纪检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以“聚焦脱贫攻坚、维护民生民利”为主题,对县农畜水局、红岩乡、维古乡、色尔古镇在脱贫攻坚中责任落实、项目运行、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观看明察暗访短片、主持人现场提问、问廉单位代表现场作答、测评团现场测评等方式,开播“阳光问廉”电视节目,将问题暴露在阳光下,将整改置于群众监督中,推动问题的解决。
四、重拳惩贪治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抓早抓小,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一)健全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作用,不断完善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审计局等成员单位沟通联系机制,修改完善《中共黑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纪律审查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坚持季度工作例会,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判反腐败形势,协调有关成员单位解决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今年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1次,工作例会2次,各成员单位相互移送问题线索6条,反腐败合力进一步显现。
(二)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将纪在法前贯穿到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切实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3件、结案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0人),组织处理8人,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通过仔细审查、认真审核,为35名干部澄清事实。坚持改进执纪方式,综合运用函询、约谈和廉政谈话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达到保护和挽救干部的目的。今年以来对38名干部开展了函询、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严管党员干部队伍的新常态。
(三)严查基层“微腐败”问题。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扎实开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线行动”,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痼疾,把扶贫、民生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共查处“微腐败”问题1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对执行藏区新居政策优亲厚友、干部与民争利等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典型案例全县通报,震慑作用明显。通过对“微腐败”惩治的高压态势和零容忍态度,使广大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的“存在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带来的“获得感”。
五、深化源头治理,强化对重点领域权力的监督制约
注重教育预防,源头治腐,进一步创新监督管理方式,完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党内监督工作。
(一)启动县级巡察。按照省委和州委统一部署,在州纪委和州委巡察办的大力支持下,及时组建了巡察机构,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了《黑水县巡察工作实施意见》和《黑水县巡察工作方案》,
在全县业务能手、纪律审查专业人员中选用巡察工作人员40人,组建了巡察人员库,建强了巡察力量。抽派10人,完成了对1个乡镇和1个部门专项巡察,查找重要问题36条,发现问题线索13条,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推进系统治理。深化“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制发《黑水县2017年预防腐败工作要点》,深入实施重点领域系统防治和重大典型腐败案件专项防治,在国土、卫计、环林、民政、扶贫移民领域立项开展系统治理,预防和降低腐败风险。坚持依托主责部门推进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工作,组织实施“脱贫攻坚领域项目资金安全运行监管体系建设”预防腐败创新项目,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加强行权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使用管理监督工作,坚持网上行权、实时监督,严格督导问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经办人员、财务人员、资金审批签字人员等关键岗位的日常监管,对3个部门和1个乡镇共计9个岗位启动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工作。
(三)强化权力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严格规范党政“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不断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8月下旬,组织95名县科级领导干部分两批到锦江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积极推行同级监督,制定《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推动同级监督制度化、常态化。将市场体制改革、财税、金融和国有企业改革纳入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制定相关制度规定。
六、加强干部选任,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深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正确导向提高公认度,以科学评价提高精准度,以广泛民主提高公信度,以健全监管提高满意度,大力培养任用适应发展需要的好干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高素质干部队伍。
(一)严把选任程序。严把程序关,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从严规范操作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防止出现选人用人程序缺位、颠倒现象。严把任免关,严格执行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和决策程序,把“两个不得”“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要求贯穿干部工作始终,严格任免程序、严守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确保风清正气。严把标准关,遵循好干部标准和“三重三干”标尺,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配备干部,杜绝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坚持“先定规矩,后议人选”,切实做到依规选任、依矩配备。
(二)健全选任机制。实施公开竞聘选任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业务熟练、干部认可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016年9月,将县中学2个副校长职位在全县公开竞聘,让懂业务、懂管理的同志进入领导岗位,使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突出干部考察的广度、深度和准确度,实行干部选任全过程记实。实施部长约谈制,每年由组织部长和副部长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形式对全县科级干部谈心谈话,主要谈工作、学习、思想动态和存在的问题,拓宽了识人用人的渠道和视野,又起到鼓励诫勉的效果。今年谈话400余人次,诫勉谈话1人。完善干部交流轮岗常态机制。完善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加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干部交流使用力度,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注重优先选用一线干部,2016年9月以来,交流干部43人,占人事调整的42.16%;提拔、重用乡镇干部6人,占提拔干部总数18.75%。
(三)从严选任监督。构建“1+4+x”干部管理体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完善教育、监督、查处、考核和自我约束机制,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选任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有针对性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集中培训和警示教育。每年对提拔任用的县管干部任职条件、选任程序和贯彻执行政策法规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并认真进行整改。通过“12380”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违规用人立项督查制度和受理查核责任制。坚持从发展、全局的高度加强干部培养管理,2017年计划开办主体培训班17期,目前已对420余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1840余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对250余名村(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55名遴选优秀递进培养对象完成了党校、高校和体验式教学任务。
七、加强支持保障,纪检体制改革不断深入
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的要求和部署,全力支持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保障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增强监督执纪问责实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
(一)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严防“灯下黑”。对履职不到位的纪检干部坚决问责追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2名纪检干部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被县纪委问责,履责不力必问责的信号持续释放。
(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全力支持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主要领导签批制度,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纪律审查工作,及时帮助县纪委化解纪律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做好县纪委的坚强后盾,为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撑腰鼓劲,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纪律审查主力军作用,截至目前,乡镇纪委立案22件。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结合县乡换届,选强配齐县纪委班子、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人员,研究同意选调3名年轻干部进入县纪检监察队伍,进一步充实了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支持县纪委强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强化对派驻机构干部年度考核;开办黑水县“纪检夜校”,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两种方式,一方面邀请上级纪委专业人士和县级部门专家学者来校授课;另一方面适时组织夜校学员走出去,学习周边兄弟县市和内地纪检工作的先进理念。截止目前,纪检夜校已开办4期,培训200余人次。
今年以来,通过全县上下坚持不懈共同努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州委旗帜鲜明、坚强领导,得益于县委态度坚决、率先垂范,得益于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自觉行动和共同担当。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委(党组) 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一些重点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反弹回潮任务依然艰巨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始终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常抓不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五个黑水”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