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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社会脱贫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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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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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部署,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调节、政策优惠,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进一步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加快全县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按照《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黑水县基础设施脱贫专项方案等10个脱贫专项方案的通知》(黑委办〔2016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对象主体 

  社会扶贫对象为:全县17个乡镇123个村、3个社区,以建档立卡的64个贫困村、20506815人农村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 

  社会扶贫主体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单位)和民主党派、工商联、国有企业、省州帮扶单位、驻军、高等院校、东西扶贫协作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等。 

  二、目标任务           

  全县各部门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分类分级明确帮扶对象,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对64个贫困村实行驻村帮扶全覆盖,每个村有一个县级部门帮扶,对20506815人贫困人口实现每户有帮扶责任人。其他社会扶贫主题自主确定帮扶对象,营造扶贫对象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社会扶贫主体的独特优势,实现帮扶措施与脱贫需求有机对接,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资金、项目、技术、智力等方面的帮助,解决贫困村贫困户最迫切的难题,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形成合力,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致富。 

  进一步发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的巨大潜力,汇聚各方面资源参与脱贫攻坚,确保每年社会扶贫有实实在在的投入,为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进度安排 

  2016年,创新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个一”全覆盖工作要求,着眼人力资源的高效整合,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两会代表委员监督帮扶,选派干部组成驻村帮扶工作组,针对扶贫工作薄弱环节强化帮扶、落实举措,实现组团化推进;进一步摸清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发展优势、脱贫突破口,扎实开展年度帮扶工作。 

  2017-2019年,深入推进。抓好社会扶贫各类帮扶工作落实,引导加强社会帮扶项目资金管理,切实提升帮扶实效;不定期对联系指导精准扶贫、定点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调研督促、检查指导,切实实现帮扶目标,不脱贫不脱钩;对社会扶贫工作情况及时统计汇总、交流宣传、深入推进。 

  2020年,巩固提升。对脱贫目标不稳定的贫困村贫困户,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筑牢基础;对实现脱贫目标的贫困村贫困户,巩固帮扶实效,提升发展水平,实现小康目标。总结社会扶贫工作经验,宣传先进典型,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工作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 

  四、政策措施 

  (一)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联系指导精准扶贫(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 

  全面贯彻落实“个一”全覆盖工作要求,建立两会代表委员监督帮扶,在领导、执行、操作三个层面充实监督力量,形成“5+1”帮扶工作机制。按照《黑水县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工作机制》《黑水县成立建档立卡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组的通知》《黑水县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第一书记”的通知》《黑水县专业技术人才联系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确保每个贫困村有联系县级领导,有两会代表委员监督,有1个驻村帮扶工作组、1个联系单位、1名“第一书记”1个驻村专业技人员,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实现驻村帮扶的全覆盖,加大力度指导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二)深入开展定点扶贫。【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参与定点扶贫的县级部门(单位)】 

  1.扎实做好交通运输部、省知识产权局、四川出版集团、中国水电集团四川公司、等机关(单位)在黑水定点扶贫工作,县级相关对应部门(单位)要加强主动对接,积极争取支持,认真配合做好调查研究、规划编制、项目实施等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2.制定2016-2020年定点扶贫年度工作方案,协调省级定点帮扶单位和州级定点帮扶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拟定《黑水县进一步加强精准扶贫领导干部联系驻村帮扶工作的通知》,由35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驻村帮扶64个贫困村、105户贫困户,588名副主任科员及以上的领导干部联系帮扶64个贫困村、1021户贫困户,924名一般干部联系帮扶64个贫困村、941户贫困户村,切实加大项目、资金、技术、智力支持;建立健全《黑水县脱贫攻坚连心卡》《黑水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台账》《黑水县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日志》,切实做到村情社情、民意民愿、问题困难、矛盾纠纷、意见建议等五个清楚 

  3.扎实推进内江市对口支援黑水县工作。积极推动派员单位与受援单位之间,内地干部人才与藏区干部之间交流合作。 

  (三)强化干部驻村帮扶(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 

  1.明确帮扶任务。各帮扶单位要围绕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把扶贫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结合全县实际和新一轮整村推进目标,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制定发展规划,整合各类资源,积极推动以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培训等为主要内容的扶贫工作,切实改善贫困地区落后面貌;协助各乡镇党委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解决困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2.确定帮扶对象。部门和单位驻村扶贫的对象是全县确定的64个贫困村和2050户贫困户。要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1个以上的单位进行帮扶。 

  3.健全工作制度。全县的驻村扶贫工作实行“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的工作责任制度。县级领导每人至少挂点联系1个贫困村、结对帮扶3户贫困户;县直每个部门(单位)至少帮扶1个贫困村,帮扶单位每个干部结对帮扶1个贫困户,确保每户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从省、州、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派的75名优秀干部(省级1名、州级6名、县级68名)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乡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要帮助贫困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全面进步。建立健全驻村扶贫工作公开承诺、巡视督查、创先争优、表彰奖励制度。各帮扶单位要安排相应的经费,确保定点驻村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四)深化对口支援藏区和加强东西扶贫协作。(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 

  1.结对协作。继续做好黑水县与浙江省海宁市的结对协作。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浙江企业到黑水落户,形成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人力资源开发等相结合的工作格局,重点抓好基础设施、产业开发、经贸合作、劳务合作、干部人才培训与交流、岷江流域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等方面的扶贫协作。 

  2.扶贫开发建设。“十三五”期间,浙江省计划每年安排10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无偿支援黑水县开展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贫困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升发展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改善村容村貌,实现产业发展、生态改善、群众增收的良性循环,凸现示范村建设项目的示范性和引导性,推进黑水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干部培训与交流。“十三五”期间,县级财政计划每年安排5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扶贫领导干部培训及协作交流等项目,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系统干部以及扶贫龙头企业负责人。 

  4.旅游协作。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共拓、信息共通、互利共赢”的原则,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扶贫项目,开拓自驾车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等专项旅游市场,共同推进和打造黑水县旅游精品线路。与浙江联合开展旅游促销以及旅游项目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广泛合作,共同推进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处理旅游服务质量投诉等问题。 (五)开展民营企业扶贫(牵头单位: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 

  

  1.鼓励外地企业或外出务工经商成功人士回乡投资黑水生态效益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绿色能源工业、现代服务业等,通过产业带动、群众参与,促进贫困群众就业。力争2016年进行前期准备工作,2017年实现该地方的贫困户就地就业,2018年贫困户有稳定收入,2019年贫困户收入稳定增长。 

  2.利用黑水生态效益农业、生态文化旅游业、绿色能源工业、现代服务业等民营企业,加强对贫困户的生产技能和管理能力培养。2016年培养100-200人,2017年培养300-500人,2018年培养500-700,2019年培养700-900人。 

  3.依托圣洁冰川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阿坝薪晨达古冰川泉水有限公司,山南农业有限公司,羊茸哈德旅游服务公司、卡龙旅行社,冰川大酒店等民营企业,实现贫困户定点就业,201630-50人、201750-70人、201870-90人,201990-110人。 

  4.利用“10.17”中国扶贫日为契机,倡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扶贫日募捐、“结对认亲,爱心扶贫”等扶贫公益活动,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解决贫困群众迫切问题。 

  5.牵线搭桥,创建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联系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活动,形成长期的“一对一”“多对一”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现2016年帮助贫困户脱贫20-40户,2017年帮助贫困户脱贫40-60户,2018年帮助贫困户脱贫60-80户,2019年帮助贫困户脱贫80-100户。 

  6.加强对外地民营企业和兄弟县的沟通联系,力争每年带10-20名贫困户外出培训、交流,借鉴外地在种养殖,乡村酒店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六)推进社会组织扶贫(牵头单位:民政和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残联、县红会) 

  1.组织开展各种扶贫主题实践活动。要充分运用我县开展“结对共建、先锋同行”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在扶贫工作中深化结对共建大行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领导机关、城市基层党组织与扶贫联系点结对共建,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工作的活力。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和社会团体在扶贫开发中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我县扶贫开发,鼓励和支持各种形式的扶贫志愿者活动。 

  县总工会举办“金秋助学”活动,2016年筹资资助贫困学生10名,2017年筹资资助贫困学生15名,2018年筹资资助贫困学生20名,2019年筹资资助贫困学生25名,落实每名贫困学生资助资金1000元。 

  团县委建立贫困助学项目,对接县关工委,2016年资助贫困学生30名,2017年资助贫困学生40名,2018年筹资资助贫困学生50名,2019年筹资资助贫困学生60名,落实每名贫困学生资助资金500元。 

  县残牵头实施困难残疾人补贴,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具体事项的通知》川财社〔20162要求,实施困难残疾人补贴,补贴标准:2016年每人每月60元;2017-2020年,每年每人每月提高10元;资金安排:所需资金纳入省级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省财政对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为40%,对其他市县补助比例为30%。总额包干。(2016年省级补助预算2亿元)。 

  县红会开展“博爱送万家”活动,在2016-2019年期间由州红会牵头,为贫困户筹集物资5万元,举办一次“博爱送万家”活动;对接四川省伊尔曼贸易公司,在2016-2017年期间资助2名困难大学生,每年落实资助学费1.5万元。 

  扶贫基金会对接省州扶贫基金会,按照省州扶贫基金使用相关要求,积极争取最大资金在2016-2020年期间对县域贫困户进行帮扶。 

  2.指导社会组织依法募捐。加强慈善组织募捐活动管理,确保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畅通社会公众对不良扶贫慈善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 

  (七)鼓励公民个人扶贫(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 

  1.广泛开展扶贫进校园活动。把扶贫纳入基本国情教育范畴,结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中小学校以多种方式开展扶贫宣传,培养青少年扶贫济困意识。 

  2.开展扶贫募捐活动。每年结合“国际消除贫困日”的宣传,开展“扶贫一日行”活动,引导爱心人士利用一天时间就近就地赴贫困农家送温暖;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主题为“扶贫济困,共建和谐”的扶贫募捐活动,鼓励、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及爱心人士捐款捐物资助贫困地区,形成长效机制。 

  3.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捐赠。适时组织开展慈善义演、义拍、义卖、义展、义诊、义赛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到 “四川爱心扶贫网”参加 “结对认亲,爱心扶贫”公益活动,直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 

  (八)搭建拓展扶贫公益活动平台 (牵头单位: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责任单位:县新闻出版广电局、县妇联、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台等) 

  .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制定扶贫活动日专项方案认真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 

  2.结合各部门、各行业特点,围绕不同扶贫对象的发展需求,扎实开展 “栋梁工程”“光彩事业”“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希望工程”“春蕾计划”“健康快车”“母亲艺术”“侨爱心工程”等各具特色的主题帮扶活动,打造扶贫公益品牌。培育打造 “互联网+”和 “电商扶贫”公益品牌。 

  (九)深化扶贫志愿行动 (牵头单位:县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生局、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1.贯彻落实《全国扶贫开发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根据省州的统一安排,每年组织100150名扶贫志愿者到我县相关村和行业开展扶贫工作。 

  2.按照“三支一扶”计划,每年从大学生中招募一批人才,到我县基层学校、医院和农村开展开展支教、支医、支农和扶贫活动。 

  3.积极为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创造条件,大力建设扶贫志愿者组织,努力构建黑水县扶贫志愿者网络。 

  (十)落实优惠和激励政策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统战部、县直机关工委、县民政和扶贫移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全面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到黑水县投资兴业相关支持政策,对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符合信贷条件的各类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等政策扶持。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主设立扶贫公益基金,拓展社会扶贫筹资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3.深入推进“金融支持扶贫惠农工程”,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具有较强脱贫致富带动引领作用的地方特色产业、现代农业和支柱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4.落实帮扶干部、“三支一扶”人员激励政策,保障工作经费和工资待遇,对能力和实绩突出的优先选拔任用,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的落实。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扶贫荣誉制度,对在社会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给予表彰,让积极参与社会扶贫的各类主体政治上有荣誉、事业上有发展、社会上受尊重。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加强研究谋划和组织协调的工作体系,确保社会扶贫工作有序推进、不断创新、不断突破。 

  (二)实行分工负责。按照本方案各项工作安排,明确一个部门 (单位)牵头负责,其他部门(单位)积极参与,加强活动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对社会扶贫的宣传力度,建立健全本级舆论宣传动员机制,定期组织主要媒体开展系列社会扶贫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央、省、州和我县系列社会扶贫政策措施,创新社会扶贫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强舆论引导,统筹推进社会扶贫先进事迹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扶贫济困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正能量。 

  (四)加强督查指导。将社会扶贫工作统一纳入年度督查范围,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实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严格问责。 

  (五)开展监督评估。建立客观公正的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实行第三方评估,项目评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落实募集办法、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公开公告、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等方面的相关规定,确保帮扶项目阳光公开、廉洁安全运行,确保帮扶对象真正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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