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拖拉机车主驾驶员:
为加强我县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四川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未参加安全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公告牌证作废、注销登记,并抄送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操作证件有效期满后一年内未申请续展的,由原发证机关公告注销操作证件,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两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操作人员年满七十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注销其操作证件之规定。经农机监理工作人员核实查证相关信息,决定对川32·08145等三年及其以上未参加安全检验的270台拖拉机和陈西龙等735人在驾驶证件有效期满后一年内未申请续展的公告其行驶证、号牌、登记证书、驾驶证作废,并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附件:1.《拖拉机驾驶证注销人员名单》
2.《拖拉机牌证作废及注销登记名单》
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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