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 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及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及户籍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为60704人,人口密度为15人/平方公里。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700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3704人,增长 6.5%。
全县户籍人口为60885人(男性人口为30639人,女性人口为30246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有家庭户15566户,家庭户人口为5595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人4.28减少0.69人。
三、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1358人,占51.7%;女性人口为29346人,占48.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101.3上升为106.9。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198人,占21.74%;15-64岁人口为43488人,占71.64%;65岁及以上人口为4018人,占6.62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2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藏族人口为53815人,占88.65%;羌族人口为573人,占0.94%;汉族人口为6146人,占10.13%;回族人口为 54人,占0.09%;其他少数民族人口为116人,占0.19%;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藏族人口增加2125人,增长4.11%;羌族人口增加229人,增长66.57%;汉族人口增加1266人,增长25.94%;回族人口增加16人,增长42.11%;其他少数民族增加68人,增长141.67%。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6岁及以上人口为56136人,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65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205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8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975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6岁及以上人口中,未上过学的人口为10031人。
15岁及以上人口数为47506人,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9544人,文盲率为20.09%。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人口,是指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计算人口密度使用的面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编,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