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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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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日期: 201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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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2.2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 

  2.3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3  应急响应 

  4  新闻发布方案 

  4.1  新闻发布 

  4.2  发布形式 

  4.3  协调服务境内外记者采访 

  4.4  舆情跟踪和通报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5.2  总结评估 

  6  培训演练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预案实施 

    

黑水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 

黑府发〔20142 

2014年修订)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进一步推进全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准确发布信息,主动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为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2  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阿坝州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黑水县突发事件总体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发生在我县境内的较大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中的新闻发布工作。 

  1.4  工作原则 

  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新闻发布既要争取发布时效,又要确保信息准确。情况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在事态尚未清楚、但可能引起公众猜测和恐慌时,应在第一时间发布己认定的简要事实信息,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再做后续详细发布。 

  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新闻发布既要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又要讲究策略,认真策划,循序渐进,确保事件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要适时、适度发布信息,有助于公众对事件的正确了解,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助于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事件的处置,消除和化解公众的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分类处理,突出重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危及公共安全并造成广泛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及时组织新闻发布。要及时发布事件造成的伤亡、损失和影响等信息的同时,着重报道应对处置措施和事件处置进展。宣传有关科普知识,引导社会公众以健康心态面对考验、战胜危机。 

  严格制度,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规程;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由相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领导小组负责。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有较大影响的突发事件发生后,视情成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1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 

      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担任 

  副 组 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和负责事件处置的牵头部门负责人组成。 

      员:根据相应突发事件的类别确定具体成员。 

      责:根据有关要求,负责新闻策划方案的制定,新闻发布内容的拟定;提出新闻发布时间、场地和发布形式;协调服务来访中外记者;收集、跟踪境内外舆论,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2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领导小组根据事件需要设立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成单位: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及事件处置相关单位组成。 

      责: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拟定新闻发布内容,负责组织相关新闻发布准备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引导舆论;收集和整理境内外舆情,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负责来访记者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3  相关成员单位职责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牵头负责提出新闻发布、报道工作意见;拟定新闻发布内容初稿,审核向媒体提供的新闻稿件;组织指导新闻发布、报道工作;协调解决新闻发布、报道中出现的问题;收集、跟踪境内外和互联网舆情动态;组织和协调开展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的舆论引导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负责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信息综合协调和应急管理指导工作。 

  事件处置县政府主管部门:主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及时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及稿件;参与新闻发布并回答记者提问;视情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县外事台侨办:牵头负责国外、台湾地区记者的采访申请身份核查及管理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中外记者的现场管理,依法依归处置违规采访行为;负责网络相关事件的网络舆情监控和舆论引导工作。 

  县级新闻机构: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做好现场文字、图片、音像资料采编、拍摄等信息收集工作。按照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安排,对外发布事件有关新闻内容,掌握舆论主动权。 

  3  应急响应  

  根据相应突发事件的响应级别,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响应 

  4  新闻发布方案 

  4.1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拟定新闻发布方案、发布内容,报县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审批。 

  4.2  发布形式 

  按照批准的新闻发布方案,负责组织及时、有序的新闻发布。新闻发布由新闻发言人或指挥部确定的机构人员,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会的地点、时间及安排场次数等,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及发展情况而定)、吹风会、新闻稿件、应约接受记者采访、口头或书面回答记者提问等多种形式进行。 

  4.3  协调服务境内外记者采访  

  受理境内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向记者提供事件有关信息,加强对记者采访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新闻机构,做好突发事件现场文字、图片、音像和影视资料的采写、拍摄工作。 

  4.4  舆情跟踪和通报  

  及时收集和整理县内外舆情,汇编舆情情报,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并通报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有效的网上舆论引导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工作 

  突发事件进入善后处置、恢复重建等阶段后,新闻发布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明确部分工作人员负责善后工作中的有关新闻发布事项及舆情追踪。 

  5.2  总结评估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对事件发生、应急处置等过程中新闻发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与评估。 

  6  培训演练 

  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培训,对有关部门、新闻管理和新闻机构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提升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能力。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修订和完善。 

  7.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黑府发〔2006116号)同时废止。 

    

  附件:黑水县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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