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     四川省政府门户  
本站搜索:
网站地图 政务邮箱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黑水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字体【

【编辑日期: 2016-04-05

【来源: 】

关闭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2.4  县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3  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3.1  监测预警  

  3.2  预警信息报告  

  3.3  预警先期处置  

  3.4  预警级别及预警发布  

  4  应急响应  

  5  应急措施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物资保障  

  6.3  经费保障  

  6.4  交通运输保障  

  6.5  治安保障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7.2  培训  

  7.3  演练  

  7.4  监督管理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和修订  

  8.2  奖惩  

     

黑水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正常的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四川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阿坝州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阿坝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水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者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食糖、食盐、蔬菜、蛋品、奶制品、边销茶、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商品脱销、滞销的状态,需要应急处置的工作。粮食、食用油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执行。食盐市场供应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四川省保障食盐供应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1.5 市场异常波动分级标准 

  粮食、食用油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四川省粮食应急预案》执行,食盐市场异常波动级次划分按照《四川省保障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其他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Ⅰ级为最高级别。 

  1.5.1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Ⅰ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指紧急状态持续10天以上,生活必需品价格持续上涨100%以上,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极度紧张,市民恐慌,抢购现象严重。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1.5.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指紧张状态持续10天,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50%,全县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并出现恐慌。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1.5.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指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较为紧张,市场价格在一个月内持续上涨30%,市民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1.5.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一般市场异常波动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 

  2.1.1 成立黑水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发改和经信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政府新闻办、县食安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水务和畜牧局、县工质食药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 

  2.1.2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1)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加强会商研判,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 

  4)指挥、协调县级相关部门、乡镇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 

  6)研究、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交办的有关应急处置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2.2 县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发改经信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负责县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收集、核实、处理、传递和上报等工作;负责接收、传达和执行县人民政府、县指挥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报告、检查执行情况;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等工作。 

  2.3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发改经信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具体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城乡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负责食盐组织调运、应急储备、投放和市场供应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粮食、食用油等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保障工作 ;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打击价格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日用工业品的生产。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相关资金的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公路应急运输和公路通畅。 

  县农业水务和畜牧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的生产调控与总量平衡;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禽产品的产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安全追溯,发布有关畜禽产品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工质食药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负责生产环节的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宏观综合统计监测。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的发布,根据应急需要,加强气象服务。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4 县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2.4.1 市场供应和生产保障组 

    长: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员:县农业水务和畜牧局、县财政局、县工质食药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粮食、食用油、肉类、食盐、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畜产品和日用工业品的生产、加工、供应;负责对生活必需品应急储备、调运、投放发生的费用给予合理补助;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应急生活必需品消费统计、气象服务等工作。 

  2.4.2 交通运输保障组 

    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县发改经信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建立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运输快速通道,维护运输道路的交通秩序,及时组织安排应急生活必需品公路应急运输。 

  2.4.3 市场秩序维护组 

    长:工质食药局局长 

    员:县发改经信局、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规范生活必需品市场主体经营行为,查处流通领域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巡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各类违法经营活动;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活动,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 

  2.4.4 应急食品安全保障组 

    长:县食安办主任。 

    员:县发改经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状态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2.4.5 宣传报道组 

    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员:县发改和经信局局长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需要组织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管理。 

    3 预警、报告和先期处置

  3.1 监测预警 

  3.1.1 发改经信局建立和完善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监测预警体系。监测预警工作应当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特点,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 

  3.1.2 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监测范围和报送时间由商务局确定。 

  3.2 预警信息报告 

  3.2.1 县发改经信局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3.2.2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等有关单位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发改经信局报告。县发改经信局在接到报告1个小时之内,向州商务局报告。 

  1)发生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动植物疫情,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核泄漏、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2.3 县发改经信局除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要定期开展市场调查,深入当地农贸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现有库存、本地生产能力、外地可采购能力)和销售、价格变化情况;指导列入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范围的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信息。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发改经信局应及时向县政府和州商务局作出预警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3.2.4 县发改和经信局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者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2个小时之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州商务局报告。可先用电话报告,然后再呈送书面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 

  3.2.5 县发改经信局监测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者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按照3.2.3要求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3.2.6 县发改经信局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当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县指挥部报告。在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消除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和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3.3 预警先期处置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先行处置措施。 

  加强应急值守,及时受理和报送相关信息。 

  评估市场波动等级、影响范围和程度。 

  及时向县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启动情况,向周边相关地区发出预警信息。 

  通知有关生活必需品储备承储企业做好投放准备工作,核实汇总应急商品数据库相关信息,启动公路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准备。 

  跟踪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展情况,指导商务主管部门采取应对措施。 

  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 预警级别及预警发布 

  按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有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预警预报,即将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县指挥部组织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向上一级指挥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向同级有关部门和毗邻或者相关地区通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在应急状态下,按照规定的信息报送时间,及时收集、汇总、报告有关情况,并与县级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深入市场调查,及时分析、综合情况,并向县政府报告。

  4.2 根据市场应急状态,及时县政府报告和提出应急措施。 

5应急措施

  5.1当出现一级状态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5.1.1启动应急专报制度。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状态的监测,预测市场趋势,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5.1.2增加供应量。启动定点应急加工和运输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商品货源,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5.2当出现二级状态时,除采取一级状态所述措施外,还应采取以下措施: 

  5.2.1实行应急工作专报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人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综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变化情况,每日上报县政府。 

  5.2.2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保持24小时同步联系,随时解决市场供应应急问题,对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运输及采购各环节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置,努力拓宽进货渠道,增加商品投放,充实库存储备。 

  5.2.3保证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能力。当突发事件引起市场异常波动时,针对部分敏感商品,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及时向商业企业调运,急需、特需商品的生产原料和运输,由县交通局等有关成员单位协调解决。 

  5.2.3做好县级储备商品和其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工作。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粮食、食用油、蔬菜、肉类、食糖、食盐、蛋类和卫生消毒用品的市场状况进行及时监测,实行宏观调控,向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和承储企业通报有关情况,做好重要储备商品投放市场的准备工作 

  5.3处于三级状态时,启动一级应急方案在落实二级应急方案的基础上,强化以下工作: 

  5.3.1加强应急工作专报制度。实行每半天上报一次市场情况的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有关应急工作情况汇总整理后及时上报州商务局、州委、州政府。 

  5.3.2加大县外商品采购力度。及时组织大型商业连锁企业和承担重要商品储备任务的企业,利用采购渠道网络,从其他地区紧急调运生活必需品,稳定市场供应。 

  5.3.3投放县级重要储备商品。当猪肉、食糖、食盐及卫生消费用品等出现短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议动用政府储备,保证重点生活必需品不脱销断档。 

  5.3.4实施政府采购和价格干预。当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对居民正常生活产生影响,可根据突发事件所引起的市场变化,提出商品订单,纳入政府采购计划,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由政府实施价格干预。当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消费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销售。 

  5.3.5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当本县商品资源难以确保市场供应时,要及时向州委、州政府、州商务局请示,积极争取向我县投放储备商品,或协助调运商品货源。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应急状态下24小时应急通信畅通。 

  6.2 物资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边销茶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要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大型骨干企业要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6.3 经费保障 

  县财政按照县人民政府指令和应急处置规定,对储备、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在应急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应当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6.4 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公路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5 治安保障 

  发改经信、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以及制售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7.2 培训 

  县指挥部和成员单位要定期就预案组织学习和培训,加强研讨和交流,提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7.3 演练 

  县指挥部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能力。 

  7.4 监督管理 

  7.4.1 县指挥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度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本行政区域内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7.4.2 县指挥部建立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报告、举报制度,公布报告、举报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州指挥部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情况,有权举报不履行应急处置职责、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和修订 

    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必要时进行修订。

    《黑水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解释、修订工作由县发改和经信局负责。

  8.2 奖惩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对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附件下载:

审核:

责编: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