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将紧紧围绕落实全州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按照全县“盯紧一个目标,破解两大瓶颈,补齐三块短板,拓展四大路径,建设五个黑水”工作思路,着力解决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升全县人民群众的幸福度和满意度。2017年,全县十项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各级财政预计安排资金共1.789亿元。
十项民生工程
一、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责任人:夏凡、罗建忠、王伟、二古基)
(一)工作目标。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城镇新增就业539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3.8%以内。2014级藏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5%。劳务品牌培训300人,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169人。对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给予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促进其创新创业。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人。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380人。
(二)项目资金。
1.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预计安排资金65.33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帮扶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此项目暂无资金计划。
3.扶持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此项目暂未定资金计划(州上未下拨)。
二、扶贫解困工程(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总工会、县残联;责任人:方毅、杨德生、康珠、苏拉、王伟、二古基)
(一)工作目标。
1.扶持农村扶贫对象脱贫。扶持1718名农村扶贫对象脱贫,21个村省定。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
3.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39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361件,新建1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4800或6000元扶助金;给予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育龄夫妇每户3000元一次性奖励金。
5.困难职工救助。为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每人每年提供300元至1000元生活和医疗救助。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扶持80名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帮助75名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型辅助器具;为2名贫困和福利机构内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包括资助康复训练、康复手术和适配辅助器具。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为3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手术、助听器适配、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服务。贫困家庭脑瘫儿救助待专家筛查后确定。
(二)项目资金。
1.扶持农村扶贫对象脱贫。预计安排资金2721 万元,均为省脱贫攻坚专项资金。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预计安排资金400万元,均为省级补助资金。
3.法律援助。预计安排资金20万元,均为县级资金。
4.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预计安排资金138.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4万元,省级补助44.4万元。
5.困难职工救助。预计安排资金10万元,均为县级资金。
6.贫困残疾人扶贫解困。预计安排资金12.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55万元、州级资金9.8万元、县级资金1.25万元。
7.贫困家庭残疾人健康救助。预计安排资金3.1万元,均为省级专项补助资金。
三、民族地区帮扶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粮食局;责任人:罗建忠、苏拉、王青)
(一)工作目标。
1.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达0.38万人;在实施九年免费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免除2所普惠幼儿园在园幼儿3年保教费和公办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年学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
2.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实施包虫病免费筛查0.9万人次,免费药物治疗1250名包虫病患者(由全州各县(市)共同完成)。
3.向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为有效缓解农户储粮设备简陋、损耗严重问题,促进农户增收,向全县7600户农户配备新型小粮仓。
(二)项目资金。
1.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预计安排资金739.0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3.16万元、省级资金93.35万元、州级资金12.9585万元、县级资金30.2365万元。
2.藏区包虫病预防和治疗。预计安排资金26.27万元,均为
中央补助资金。
3.向7600户农户发放新型小粮仓。预计安排资金281.2万元,均为省级补助资金。
四、教育助学工程(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人:罗建忠、王伟、泽里旺、兰勇)
(一)工作目标。
1.义务教育全免费。全面实行“三免一补”,对0.4736万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和作业本费;对0.328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
2.职业教育。中职学校招生0.002万人。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0.0148万名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资助27名2016年及以后新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资助27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职工子女上学30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由团县委负责依据捐方意愿确定资助对象。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为0.44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餐。
5.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解决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0.4779万名学生取暖问题。
(二)项目资金。
1.义务教育全免费。预计安排资金1062.1122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67.0145万元、省级安排资金15.811万元、县级预安排资金79.2867万元。
2.职业教育。暂无资金计划。
3.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计安排资金59.9万元。其中:争取省级补助13.7万元、州级安排16.55万元、县级安排30.65万元。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预计安排资金382.32万元,均为中央专项资金。
5.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取暖。预计安排资金95.58万元,均为省专项资金。
五、社会保障工程(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残联;责任人:杨德生、夏凡、二古基)
(一)工作目标。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根据州人民政府发布的城乡低保标准底限。我县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底限,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3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为20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
4.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为485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
(二)项目资金。
1.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预计安排资金1820.8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728.8万元、县级资金1092万元。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预计安排资金12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9.7万元,县级资金55.3万元。(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万元,其中:省级配套7.5万元、州级补助2.25万元、县级配套5.25万元;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17.5万元、州级补助39.75万元、县级配套22.75万元;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60万元,其中:省级配套21万元、州级配套11.7万元、县及配套共27.3万元)。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预计安排资金16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67.48万元、县级资金57.58万元。
4.为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待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确定。
六、医疗卫生工程(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苏拉)
(一)工作目标。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达到90%。
2.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免费婚前体检,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按每对婚前体检对象补助240元标准实行统一的检查项目,全县婚前医学检查率较2016年提高3%。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向城乡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夫妇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80%以上。
(二)项目资金。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计安排资金280.721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223.56万元、省级补助29万元、州级补助8.6万元、县级配套19.5615万元。
2.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预计安排资金2.51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42万元、县级配套1.092万元。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计安排资金2.82万元,均为中央补助资金。
七、百姓安居工程(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责任人:陈光华、王维山)
(一)工作目标。
1.农村危房改造。建设藏区新居315户。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改造危旧房棚户区36套。
(二)项目资金。
1.农村危房改造。预计安排资金63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缓解城镇居民住房困难。预计安排资金7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八、民生基础设施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责任人:宋晓锋、任青云)
(一)工作目标。
1.农村交通建设。农村公路村道改造21.8公里。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解决700名脱贫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二)项目资金。
1.农村交通建设。预计安排资金1526万元,均为中央资金。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预计安排资金422.23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中:中央资金60万元、省脱贫攻坚专项资金362.23万元。
九、生态环境工程(责任单位: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责任人:任青云、王维山)
(一)工作目标。
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实施草原禁牧补助49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62.4万亩。
2.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管护国有林72.26万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8.71万亩,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2.43万亩。
3.实施生态护林员政策。在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111名,管护集体林地28.7982万亩。
(二)项目资金。
1.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预计安排资金773.5万元,均为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2.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预计安排资金1476.38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其中:管护国有林227.43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1066万元、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183.37万元)。
3.实施生态护林员政策。预计安排资金7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十、文化体育工程(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人:兰勇)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免费开放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1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建村级农民体育健身设施10个。
3.体育场馆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向群众免费开放体育锻炼1.7万人次。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免费放映农村公益电影1476场次。
5.广播村村响工程。完成10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任务。
(二)项目资金。
1.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预计安排资金1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万元,省级资金11.25万元,州级资金2.75万元,县级资金11万元。
2.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预计安排资金40万元,均为省级补助资金。
3.体育场馆免费开放。此项目暂无资金计划。
4.农村公益电影放映。预计安排资金28.7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3.62万元,省级资金5.09万元。
5.广播村村响工程。预计安排资金30万元,均为省级补助资金。
19件民生实事
一、改善提升21.8公里农村公路(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责任人:宋晓锋)
完成村道改造21.8公路,计划安排资金1526万元,均为中央资金。
二、建设315户藏区新居(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陈光华)
完成全县315户藏区新居建设任务。预计安排资金630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三、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36户(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责任人:陈光华、王维山)
全县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36户。预计安排资金72万元,均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四、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陈光华)
无目标任务。
五、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夏凡)
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7%,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政策范围报销比例达到75%。暂无资金计划。
六、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保个人缴费(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人:夏凡)
对全县676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预计安排资金102.0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1.42万元、州级资金15.3万元、县级资金15.3万元。
七、全额报销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苏拉)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报销。暂无资金计划。
八、对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苏拉)
在基本公共卫生对老年人、儿童进行免费健康体检的基础上,每两年开展1次针对7岁至64岁贫困人口的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暂无资金计划。
九、全面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减轻群众药费负担(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苏拉)
在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2017年推进州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实现州、县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药费负担。预计安排资金20.22万元。其中:省级补助6.11万元、州级补助6.11万元、县级配套8万元。
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责任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苏拉)
加强艾滋病、包虫病、血吸虫病、结核病以及其他地方病等防治,控制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扩散。预计安排资金23.4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艾滋病防治3.55万元、中央补助结核病防治4.9万元、中央补助地方病防治15万元.
十一、在123个行政村全面实行学前双语教育(责任单位:县教育局;责任人:罗建忠)
从2017年起,在123个行政村全面实行双语教育。省财政按平均每村2名双语辅导员、每人每月2000元计算,给予劳务报酬经费补助。暂无资金计划。
十二、对贫困家庭在教育卫生方面的特殊困难实行基金救助(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责任人:罗建忠、苏拉)
对1个贫困家庭在教育方面的特殊困难实行基金救助,对1个贫困家庭在卫生方面的特殊困难实行基金救助。暂无资金计划。
十三、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杨德生)
提高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发放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70元。预计安排资金65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41.62万元、县级资金23.38万元。
十四、全面实现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责任人:杨德生)
从2017年起,提高全县农村低保标准底线,确保全县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按年度动态调整后的国家扶贫标准。农村低保对象以户为单位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按差额发放低保补助金。暂无资金计划(我县低保线已与贫困线持平,达到“两线合一”)。
十五、实施城乡垃圾、污水集中整治建设行动计划(责任单位: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责任人:陈光华)
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15个村的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着力改善城乡生活环境。待上级下达资金计划后确定。
十六、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人:俄木罗)
无目标任务。
十七、建设21个贫困村文化室(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局;责任人:兰勇)
推进贫困村文化室建设,建设21个贫困村文化室。预计安排资金105万元,均为省级补助资金。
十八、对贫困家庭发展产业给予贷款分险和基金扶持(责任单位:县扶贫移民工作局;责任人:方毅)
建立1个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在64个贫困村建立产业扶持基金,解决贫困群众产业发展“贷款难”、资金短缺的问题,促进贫困农户增收和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预计安排资金3186万元,均为省级补助资金。
十九、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帮助农户线上销售特色产品(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责任人:陆映旭)
无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