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的管理,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2009年以来的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开展自查和整改,现将《黑水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黑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6日
黑水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阿坝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全面自查的通知》(阿州交扶贫〔2017〕601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的管理,并对2009年以来的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实施交通脱贫是实现精准脱贫的‘先手棋’”这一理念,紧抓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监管目标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坚持自查自纠与督促检查相结合,坚持集中治理与加强日常监管相结合,着力解决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构建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优质、廉洁,让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二、主要任务
对2009年以来我县交通扶贫项目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无死角自查,查找项目建设和管理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分类进行整改。
三、工作目的
通过对2009年以来我县交通扶贫项目进行自查整改,促进项目建设和管理依法依规进行,逐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形成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在脱贫奔康中切实发挥作用,经得起人民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四、工作组织机构
为切实做好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黑水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此次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自查整改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并从县外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见附件)。
五、自查工作范围和内容
对2009年以来我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开展全面深入自查,具体内容有:
(一)计划管理方面。定点扶贫项目计划编制是否以《阿坝州交通扶贫规划纲要(2009—2020)》为依据,是否科学严谨,项目是否严格按照计划执行,各年度计划是否有机衔接,年度计划是否按期完成等。
(二)建设管理方面。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造价控制、工程变更、竣工决算等建设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相关政策、规范及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立项、施工图批复等前期工作,是否存在设计、施工“两张皮”、项目“报大建小”、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等问题,项目内业资料是否内容齐全、管理规范等。
(三)资金管理方面。资金管理是否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工程项目结算手续是否完备规范,是否存在资金未及时拨付的情况等。
(四)工程质量方面。项目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或隐患,项目的起始点、里程、宽度等是否与施工图一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是否完善,是否存在“油返砂”“畅返不畅”现象等。
(五)主体责任方面。是否存在主体责任缺失问题,是否存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不到位等。
(六)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六、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
自查整改工作从2017年12月17日开始,2018年2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交通局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12月17日--12月31日)。由县交通局自行组织力量,先行对2009年以来的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根据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有关资料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做好县级自查整改工作组的检查准备工作。县交通局在自查中发现问题的,应立即落实相关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或提出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于2017年12月底前提交自查工作报告。
(二)县级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月1日--1月31日)。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交通局前期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工作要求,对全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进行拉网式、不留死角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并于2018年1月底前形成有关检查工作报告,列出问题和整改建议。
(三)总结阶段(2018年2月1日--2月14日)。对整个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较为复杂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在2018年2月14日前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提出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和办法。
七、工作方式
(一)内外结合,分步推进。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分成内业和外业两个小组,相互协调配合开展自查工作。其中,内业组采取查阅核对项目资料等方式对各项目的计划管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等进行检查,外业组采取实地查勘的方式对各项目的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查。内、外业组在工作开展前应认真梳理检查项目,细化检查内容,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与计划。项目自查与整改应按项目年度分步推进。
(二)边查边改,整改到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一些比较复杂或短时间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制订整改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务求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由县交通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
(三)长短结合,巩固成效。把自查整改工作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认真总结经验,将其转化为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及工程招投标、设计变更、资金管理、工程安全质量等方面的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精准脱贫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做好此次自查整改工作。工作组成员、各相关部门要相互协调配合,既要分工负责,又要形成合力,把握好时间进度,有序推进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问题自查整改工作。
(二)真抓实改,完善机制。按照要求,对标找差,举一反三,全面查找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列出问题清单加以整改。督促交通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快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整改工作见实效,确保圆满完成交通扶贫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三)强化责任,违规必究。不断加大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监督力度,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一是各工作小组需对自查结果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凡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不处理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二是认真对待整改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或者个人,严格追究其责任。
附件:黑水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黑水县交通运输定点扶贫项目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联木参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兰卡他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
周春发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恩仁斯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陆映旭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局长
刘 峰 县财政局局长
夏 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晓锋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俄木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维山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陈光华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
任青云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局长
王少勇 县审计局局长
张 威 县档案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交通运输局宋晓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查整改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从各成员单位抽调,并从县外聘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