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水县关于建立政府责任清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府发〔2015〕5号)、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取消33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黑府办函〔2017〕42号)和《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的通知>的通知》(黑府办函〔2017〕139号)要求,全县30个单位比照清理调整后涉及的5465项权力清单编制了责任清单,已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予公告。
附件:30个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黑水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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